
7天退货保证 购买任何现行有效的气动工具品牌网上的正常库存产品(以下简称“产品”,部分规定产品除外),自采购日期七(7)天内,只要产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客户可以退货。同时须退还发票和相关文件,并支付产品退回运费。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4%作为“退货操作费”。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卡尼尔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和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需在发运前和卡尼尔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卡尼尔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卡尼尔承担。 180天有限质量保证 卡尼尔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货材料缺陷(“缺陷”)。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如果发生商品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问题,根据卡尼尔的确认后您可将产品送至卡尼尔指定地点选择换货或维修(消耗性商品及部分产品除外)。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制造商质量保证与卡尼尔有限质量保证时效相比,以较长时间的一方为准。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卡尼尔确定。维修或换货是卡尼尔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除卡尼尔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卡尼尔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与卡尼尔有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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