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退货保证 购买任何现行有效的气动工具品牌网上的正常库存产品(以下简称“产品”,部分规定产品除外),自采购日期七(7)天内,只要产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客户可以退货。同时须退还发票和相关文件,并支付产品退回运费。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4%作为“退货操作费”。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卡尼尔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和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需在发运前和卡尼尔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卡尼尔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卡尼尔承担。
180天有限质量保证 卡尼尔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货材料缺陷(“缺陷”)。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如果发生商品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问题,根据卡尼尔的确认后您可将产品送至卡尼尔指定地点选择换货或维修(消耗性商品及部分产品除外)。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制造商质量保证与卡尼尔有限质量保证时效相比,以较长时间的一方为准。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卡尼尔确定。维修或换货是卡尼尔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除卡尼尔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卡尼尔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与卡尼尔有限保证:
- 未能出具卡尼尔开具的购买发票;
-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 因自身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 商品经非卡尼尔授权维修者拆动或维修造成损坏的;
- 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
| |
回到顶部 |
卡尼尔有限责任 |
|
卡尼尔明确指出对后果性或附带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了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外,卡尼尔的责任限于并不得超过客户支付的款项。 | |
回到顶部 |
退货说明 |
|
符合退货政策的产品必须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 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遇发票隔月的情况,还需要客户提供退票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4%作为“退货操作费”;如需要退款给个人账户的客户,必须提供盖公章的退款证明。以便退货专员及时处理。 | |
回到顶部 |
换货说明 |
|
经卡尼尔确认符合换货政策的产品可以接受A换A或A换B,但必须金额 B<=A(B的金额需要小于或等于A,B可以是多个不同SKU的产品或多个数量的同一SKU产品),发票不换不退。 | |
回到顶部 |
维修说明 |
|
卡尼尔责任期内对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卡尼尔保修期内非产品质量问题(包括耗材)及超过卡尼尔保修期的产品提供收费维修服务。非我司销售产品,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且客户愿承担维修费用,可以提供收费维修服务。收费维修报价单需得到客户书面确认。现金客户需确认收到客户维修费才能寄回修复产品。 | |
回到顶部 |
寄回产品说明 |
|
客户寄回产品时需要在包装里要有如下书面内容:CATS号码、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退换修的产品SKU、数量。如换货时,需要客户注明换回产品的SKU及数量。 客户快递单不能直接粘贴在产品原包装上,否则容易造成不能2次销售而不能退换货。 客户需要对返回的产品妥善包装,如果是由于客户原因导致包装过于简单,造成的物流损坏,卡尼尔中国不承担产品完整责任。
| |